《泉州市砂石资源管理规定》出台 将于今年7月起施行
2025-06-06 来源:中国振动机械网
2025郑州砂石展暨郑州矿业展

砂石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性资源。泉州沿海地区砂石资源丰富,开采历史悠久,是传统开采加工区。近年来,砂石资源有力地保障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然而,也存在违法开采、落实生态修复不力等问题,个别矿山成为城市“疤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泉州市砂石资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昨日下午,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规定》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治理后的惠安县路通、满山红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资料图片)
 

立法背景

规范砂石资源管理 推进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

“近年来,砂石资源管理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亟须出台地方性法规,推进砂石资源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小快灵”立法,通过调研座谈、征求意见、论证修改,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健全砂石资源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解决存在问题,将有效促进全市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据悉,《规定》已于2024年12月31日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5年3月25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制定过程

着重处理三大关系 强调绿色可持续发展

作为我市首部聚焦砂石资源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将“科学规划、规范开采、绿色发展、保障安全”作为立法原则,坚持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两手抓、两不误。

“我们紧扣生态环保和绿色可持续发展主题,着力处理好三方面关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首先,《规定》妥善处理资源开发与资源保护的关系,突出规划管理,要求开采砂石应当依法取得采矿权和采矿许可证,促进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其次,妥善处理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规定》在对砂石资源开发利用提出要求的同时,强调绿色矿山建设、生态修复,避免资源不当开发对环境保护造成不利影响。

再者,妥善处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城市建设发展离不开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定》统筹兼顾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强调合理有序投放采矿权,推动砂石资源稳定供应。

亮点解读

建立“立体式”监管格局 规范“全链条”开发利用

作为一部“短法”,《规定》不设章节,共十九条。

“新矿产资源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我们制定的《泉州市砂石资源管理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同日施行,这本身就是一大亮点。”在市资源规划局有关负责人看来,《规定》在新矿产资源法立法框架内,结合泉州市域范围内砂石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要求,充分吸收各界意见建议,形成了具有泉州地域特色的以砂石资源为规范对象的实体法规,“特别是将矿石矿山开采的砂石以及非砂石类矿山开采、工程建设等项目产生的自用外剩余砂石处置、矿区生态修复纳入立法范畴,是地方性法规对新矿产资源法在泉州的细化和补充”。

同时,《规定》建立了“立体式”监管格局。纵向上,明确市(县、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属地管理责任;横向上,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和生态修复等工作的监督管理。特别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职责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照规定处置自用外剩余砂石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从根本上解决了部门之间在砂石资源监管上存在的权责不清、界限不明问题。

再者,《规定》规范了“全链条”开发利用。《规定》充分考虑各县(市、区)区位特点,对砂石资源开采、矿区生态修复、自用外剩余砂石处置以及违反本规定的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明确规定,实现了全市砂石资源从开发利用到生态修复全链条的监督与管理。

规范落地

健全贯彻实施长效机制

7月1日,《泉州市砂石资源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在昨日召开的《规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有关领导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制定《规定》宣传贯彻方案,研究配套措施,认真履行职责,实现《规定》用于实操、落到实处。

作为我市砂石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区生态修复的关键区域,南安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迅速组织学习,抓紧构建多方联动机制,确保《规定》落实到位。同时,积极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区的生态修复工作,力争在2025年年底前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区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并确保在202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3.16万亩历史遗留废弃矿区的修复任务。

惠安县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好《规定》,进一步完善砂石资源管理工作机制,搭建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强化源头管控和过程监控。强化事后监管,对项目剩余砂石资源处置进行复核,确保不出现超范围、超标高、超期限采挖等问题。同时,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区生态修复,实现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应急管理、林业、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就《规定》相关条款分解细化。在健全管理体制机制、砂石资源统筹规划、矿区生态修复治理、自用外剩余砂石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制定并完善配套措施,确保《规定》落地落细落实。

据悉,在《规定》实施一年内,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对《规定》的实施情况开展调研,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为泉州实现绿色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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