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审结一起涉案近500万元的系列非法采矿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11名被告人均被判刑,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至2023年,4名被告人在某市多处地点无证盗采砂石料,涉案价值近500万元;另有7人为其提供运输、收购、转售渠道牟利。法院认定,4人构成非法采矿罪,7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三年,部分适用缓刑,并处5000元至30万元罚金。未售出砂石料经价格鉴定35.6万余元,已扣押追缴。
量刑上,法院审查矿产品价格认定,区分“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综合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生态修复等情节裁判。4名非法采矿被告人主动修复多个盗采点,已通过主管部门验收;追赃方面,非法采矿者完成涉案价值75%退赔,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者全额退赔。
相关新闻
电脑版手机版
咨询热线:0371-56727233
中国振动机械网版权所有 www.findz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