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毕节市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毕节市砂石土行业“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该方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截至2026年1月1日仍处于有效期内的砂石土类矿山,以及2026年1月1日前有效期已届满但经权限内审批机关批准同意续期、变更的砂石土类矿山。

方案提出
严控生产规模总量。全市对砂石土矿山实行总量管控,矿山总产能和总数坚持“只减不增”原则。
严格矿山设立标准。严禁以山脊划界设置矿山,同一连续矿体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采矿权。新立砂石土类矿山设计规模不得低于30万立方米/年(约8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严管续期变更条件。延续年限根据保有资源量除以生产规模后向上取整确定,最长不超过10年。生产规模未达到30万立方米/年(约80万吨/年)的矿山,出让期限最长至2030年12月31日。
支持增储扩能升级。鼓励企业通过提升生产规模、扩大矿区范围、增大储量规模,提升竞争力。对生产规模已达30万立方米/年(约80万吨/年)、符合规划且资源条件允许的合规矿山,支持申请扩大矿区范围。
相关新闻
电脑版手机版
咨询热线:0371-56727233
中国振动机械网版权所有 www.findz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