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企业拍得矿山储量缩水730万吨 金坛自规局被判赔8828万元后7年未决
2026-08-06 来源:中国振动机械网

通过合法手续拍得的矿山,为何成了一个坑人的“矿坑”?

2026年8月4日,江苏亚邦矿业有限公司诉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不履行撤销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备案职责、及诉省政府行政复议一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未当庭宣判。

次日(8月5日),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位负责人表示,涉案矿山前后两份报告储量确有700多万吨差异,但后一份系开采后勘测、精度更高,故出现数据变化,民事再审仍在审。这是这场持续15年的采矿权纠纷最新落到的节点。

4.45亿竞得采矿权 公告储量“缩水”730万吨

据悉,2011年,江苏亚邦矿业有限公司以4.45亿元竞得常州市金坛区花山矿区建筑用玄武岩矿采矿权。原金坛市国土资源局(现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公告载明可采储量3024.31万吨。企业进场开采后申请补充勘查,2014年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核实报告》显示,设计开采范围内实际可采储量仅2293.57万吨,比公告数少了730.74万吨,缩水24.16%。

亚邦矿业认为,其为并不存在的矿石支付了巨额对价,遂于2016年起诉,就其中600万吨差额主张8828.46万元赔偿。金坛区法院一审以“两份报告均合法备案、储量差异属地质精度变化”驳回;2018年9月25日,常州中院二审改判,认定出让所依据的《详查报告》未扣除夹石与含矿率、资源量估算错误,金坛自规局履约不符约定构成违约,判以“减少合同价款”方式赔偿8828.46万元。

终审胜诉却拖七年 行政之诉再开一扇门

判决生效后,金坛自规局向江苏高院申诉,2019年江苏高院裁定提审民事再审案,至今七年未结,8828万余元赔偿分文未结算。期间自规局另诉亚邦支付第八期出让价款及滞纳金上亿元,亚邦反诉剩余130.74万吨差额赔偿1923.72万元,常州中院一审支持反诉,江苏高院2025年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后中止审理。

2025年11月,亚邦向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申请撤销涉案《详查报告》储量评审备案,被拒后复议维持;2026年5月亚邦向南京中院提起行政诉讼,8月4日该案开庭未宣判。金坛自规局8月5日回应澎湃新闻称,认可两份报告确有700多万吨差异,但后一份为开采后核实、精度更高,差异不等于行政违约,民事再审仍在审。

从4.45亿竞买到行政庭开庭,纠纷已跨15年。企业称8828万抵减迟迟不落地、经营承压;行政机关则面临采矿权出让公告数错了谁来担责、储量评审备案如何纠错的待答命题。南京中院行政案与江苏高院民事提审案何时落槌,是下一步观察窗口。


责任编辑:晓丽

相关新闻

电脑版手机版
咨询热线:0371-56727233
中国振动机械网版权所有 www.findz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