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通知,开展2026年度矿山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6座矿山被纳入本次抽查范围,检查时间为2026年5月至8月,检查内容聚焦矿产资源开采、矿区生态修复及矿山安全生产三大领域,其中名单中涉及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建筑用砂岩等砂石矿种。

检查内容包括:
矿产资源开采监督检查内容:矿山依法开采情况、开采方案执行情况、合理开发利用情况、绿色矿山建设情况、矿业权出让收益等法定费用缴纳情况、采矿权告示牌及界桩标准化建设情况、矿容矿貌及粉尘防治情况、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及地质资料汇交情况、公示信息真实性及准确性等。
矿区生态修复监督检查内容:重点检查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情况、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落实情况、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及验收情况等。
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检查: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治本攻坚任务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配套设施落实情况、露天矿山边坡稳定性及在线监测运行情况、地下矿山顶板八项措施执行情况、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劳动保护、安全投入、技术人员配备及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专家组按照采矿权督察、矿区生态修复监管和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有关要求,现场填写相关表格,提出整改建议,由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确认。行政执法人员根据职责分工,通过浙江省行政综合执法(“互联网+监管”)平台“掌上执法”App现场录入检查结果。
对现场检查提出的问题,由矿山属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合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矿山企业限期整改,整改结果报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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