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扩区有新政策——河北省出台协议出让管理办法
2026-04-29 来源:中国振动机械网

为规范采矿权扩大开采区域范围协议出让行为,促进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矿业高质量发展,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了《采矿权扩大开采区域范围协议出让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适用于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出让登记矿种(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扩大开采区域范围协议出让矿业权,支持地下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且属于战略性矿产或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的露天矿山依法扩大开采区域。
 


包括以下五种情形:

(一)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开采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矿产资源,申请协议出让采矿权的。

(二)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已设采矿权周边、零星分散矿产资源,申请协议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三)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同一主体相邻采矿权或同一采矿权相邻采区之间夹缝区域矿产资源,申请协议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四)地下开采矿山、露天开采矿山,超出开采区域范围的井巷工程设施分布范围、露天剥离范围,符合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拟将其纳入采矿权开采区域范围内,申请协议出让采矿权的。

(五)地下开采矿山,拟在采矿权开采区域范围外布设井巷工程,申请协议出让采矿权的。若拟纳入采矿权开采区域范围的井巷工程设施分布范围、露天剥离范围涉及资源量的,按照(二)(三)规定情形和程序办理。

在审批程序上,该办法构建了"县级初核、市级核查、省级审批"的三级流程,并明确了各环节时限。

在技术要求上,申请协议出让采矿权的,申请扩大开采区域现有勘查程度应达到详查(含)以上;申请协议出让探矿权的,申请界外勘查区域现有勘查程度应当达到普查(含)以上(属于本办法第二条(三)规定情形的除外)。申请范围原则上不得与已有矿业权重叠,扩大后的开采范围应不涉及禁止勘查开采区,并满足安全距离规定,如与相邻地下矿山距离不小于50米,与相邻小型露天采石场距离大于300米。

此外,该办法规定,已设矿业权原则上仅可办理一次扩大平面开采区域范围的协议出让。


责任编辑: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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